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

6月20日起、昆明市恢复举办各类会展活动

作者:孙鹏 时间:2022-06-22 09:08:27 阅读量:309 来源:掌上时报
      本网讯(赵永忠 尹绍平)2022年6月20日,昆明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22年6月20日起,昆明市恢复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            
                 ↓↓↓

关于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通知

        各会展企业: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为进一步提振行业信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请示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现将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6月20日起,我市恢复举办各类会展活动。请各会展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各类会展活动组织筹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会展活动安全有序。
        二、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需查验所有参加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
        三、会展主办方要严格执行2022年5月15日昆明市应对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对来(返)昆人员分类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4号)、2022年6月9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6号)和5月25日发布的《自5月25日起执行来(返)昆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凡是属于通告和名单中需管控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展活动。 
         四、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调整上述内容,并另行通知。

昆明市商务局2022年6月20日

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我要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删稿流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版权声明:掌上时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nxhtv@163.com

中 国 掌 上 时 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20-2028 by www.zgzs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41973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34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593号


主办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建设研究所
承运单位:讯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10-52192864
咨询热线:010-52192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