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监督回访
本网吉林讯:(唐惠利)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对本年度审结的涉环境资源类非诉行政审查案件的判后环境修复落实情况开展了司法监督回访。
本次回访由昌邑法院综合审判庭与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进行,通过及时跟进了解案件中受损土地的恢复情况,联系案涉当事人到实地进行查看等方式,了解违建拆除及土地退还的相关情况,以督促被破坏土地的修复治理。
据统计,2022年昌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非法占地类案件共6件,共申请退还土地2069.13平方米,涉案罚款共计65964.85元。本年度昌邑法院陆续走访了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菜屯村、两家子满族乡骆起村、孤店子镇大荒地村、越北镇虹园村等地,经过回访调查发现,申请强制执行的非法占用土地资源类案件内容大致分为为罚款、退还土地、拆除违建、没收违建等类型。
针对不同情况,昌邑法院督促有关部门针对金钱类处罚内容,尽快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其他处罚内容,根据裁执分离规定,报经开管委会及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执行,依法启动报请实施没收土地、拆除、没收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的环境修复工作,切实保障恢复土地至原使用用途条件。经过本次监督回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快捷、高效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一直是昌邑法院追求的工作目标,本年度全院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要求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础上,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贯彻落实于审判实践中,既要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也要持续跟进案件后续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今后,昌邑法院将积极拓展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加大宣传保护力度。不断探索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回访制度,开展定期走访查看环境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将审判工作延伸至审理结束后环境的恢复治理阶段,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中积极创建有效率有温度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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