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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狠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整治

作者: 时间:2021-08-28 21:47:00 阅读量:37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 陈贵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新宁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采取“街面撤、院落督、路上缴”三项强硬举措抓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集中专项整治。

 

县整治办组织整治办、交警、交通、城管、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80余人组成七个行动组,采取“街面撤、院落督、路上缴”等方式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晴雨伞;追逐竞驶;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违法搭载多人;乱停乱放;非法改装。

 

街面撤。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为主,对停放在城区大街小巷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撤除,并对乱停乱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整齐有序摆放在规定的停车区。

 

院落督。由县整治办负责对城区所有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机关院内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采取个个单位过关督查整改的办法,第一次清理发现单位院落内停放安装遮阳伞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单位,以整治办名义告知单位整改,再次发现有非法安装遮阳伞和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由县道安委下发交办通知,并在年终平安建设和道安委工作考核时予以扣分。

路上缴。县整治办组织交警、交通、城管组成三个执法行动组,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对驾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晴雨伞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无牌违法行为,一律查清车辆手续,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上路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吊销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交通部门处理;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戴帽工程”专项整治以源头治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整治,目的是使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守法率在今年年底达到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安装晴雨伞、无牌无证、无保险、违法载人、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引起的交通事故,坚决杜绝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整治行动至今,出动交警交通城管执勤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收缴撤除遮阳伞2100余把,暂扣无牌无证车辆230台,扣留报废车辆301台,处罚教育不戴安全头盔372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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